數位科技崛起 國家人權委員會主委陳菊:數位人權低落窘境需與世界同步

▲監察院長陳菊(前左二)邀請各部會一起探討數位時代的資安以及個人隱私權等數位人權的維護。(照片 / 監察院提供)
(記者 / 林中台北報導)國家人權委員會20日舉辦「數位人權研討會」,邀請包括國家人權委員會委員高涌誠、王幼玲、葉大華。另外,監委蘇麗瓊、王美玉、秘書長朱富美;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委陳耀祥、法務部次長陳明堂、勞動部次長王尚志、金管會副主委蕭翠玲;數位金融交易暨資料保護協會理事長游尚儒、中華郵政董事長吳宏謀、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期貨公會理事長糜以雍、壽險公會理事長黃調貴等一起參與。主任委員陳菊致詞時表示,全球數位化的時代早已來臨,行動數據普及化,手機已成為人行動坐臥離不開的重要工具,尤其COVID-19疫情之後,數位發展更是一日千里,各式各樣的應用服務以及社群媒體已成為所有人的生活日常,但伴隨資訊巨量而來的是網路亂象叢生,更產生諸多影響甚至侵害人權的狀況,尤其數位資產市場、社群媒體的快速成長,對於資安以及個人隱私權的挑戰更是巨大,而隱私與資訊安全正是數位人權的重點。
陳菊也表示,近年受到COVID-19的影響,全球正在產生新的互動模式,而即時、無遠弗屆的數位世界也以前所未有的速度蓬勃發展,然而個別單位或公司的高度數位化,造就的是一座又一座的數位孤島,數位發展不足地區,各項社會資源與功能無法銜接,而造成數位人權低落窘境。
台灣雖然是世界防疫的資優生,但無法自絕於世界改變的浪潮之外,因此,越早面對,超前部署才能充裕因應,因此,陳菊表示,希望透過此一系列研討會,呼籲大家重視數位人權相關問題,集思廣益,讓人權能夠與科技並進,讓台灣在數位人權上不落人後,與世界同步前行。
高涌誠委員表示,以網路為媒介的通信,超出了國家的控制範圍,數位科技對人權造成巨大影響,產生網路歧視、仇恨言論及性別暴力等現象,因此援引司法院釋字第689號,強調個人在公共場域中,亦應享有依社會通念得不受他人持續注視、監看、監聽、接近等侵擾之私人活動領域及個人資料自主,這些應受法律所保護。財團法人金融消費評議中心董事長林志潔表示,網路為與他人互動往來、建構自我價值的表達工具,並非濫用言論自由的工具,建議制定數位暴力防制法專法,才能讓每一位網路公民認知網路暴力的嚴重性,並一同尋找改變的契機。
台北市婦女救援社會福利事業基金會執行長杜瑛秋呼籲,面對數位性暴力被害案件,應制定個人私密影像防制專法,強化被害人保護與專業服務;網路業者對於個人私密影片應自律下架並配合檢警調偵辦,並應成立跨國籍防制數位性別暴力的專責單位,期以有效扼止數位性別暴力。